澎湃新闻记者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方面获悉,2023年11月17日,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甘肃省体育局原副局长曹正民受贿一案。
甘肃省庆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至2022年,被告人曹正民利用担任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副州长、临夏市委书记、甘肃省体育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项目、协调办理相关手续、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3079万余元,其中300万元未实际取得。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微博@庆阳中院图
庭审中,法庭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明确了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曹正民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曹正民作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及被告人亲属等30余人旁听了庭审。本案将择期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曹正民,男,回族,1962年3月出生,河南开封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8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他曾任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临夏州委常委、副州长等职,于2013年11月任临夏州委常委、临夏市委书记。
在主政临夏市近8年后,曹正民于2021年1月转任甘肃省体育局副局长,并于次年4月退休,至2023年2月通报被查。
经查,曹正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违背党性原则,屡屡破纪违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指使下属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转移隐匿非法财产,掩盖违纪违法事实,对抗组织审查调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收受礼品礼金,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工作生活保障方面谋求特殊待遇;无视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利用职务影响为他人在干部录用方面谋取利益;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形象工程,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浪费国家资财;营私舞弊,违规干预市场经济活动;违反生活纪律;扭曲亲清政商关系,贪欲膨胀,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推进、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值得一提的是,曾与曹正民在临夏市“搭班”近6年、于2015年至2021年间担任市长一职的郭维安,已于2022年5月通报被查。2023年1月公布的“双开”通报指出,郭维安的行为严重败坏党员领导干部形象,严重破坏任职地方政治生态。
2023年8月17日,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甘肃省临夏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原局长郭维安受贿、洗钱一案。
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年至2021年,被告人郭维安利用担任永靖县副县长、临夏州旅游局局长、临夏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款项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234万余元;被告人郭维安为掩饰、隐瞒受贿犯罪所得及其收益,通过出售或虚假交易方式将受贿所得房产、汽车和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转换、转移,共计人民币502万元。公诉机关提请以受贿罪、洗钱罪追究郭维安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郭维安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郭维安作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群众等20余人旁听了庭审。本案将择期宣判。